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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访问(公司间的国际商务活动、或贸易会展)

往期文章本文发布于 2014 年 3 月,反映当时的规定,不代表现行政策。全部文章

  • 若你从事公司间的商务活动:来自于加方的邀请信。邀请信必须由与申请人进行直接业务往来的一方出具,而非来自于只协助安排商务会议的第三方,该信必须包含所有以下信息:
      邀请人的全称及职务、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及分别的职务、以及其分别雇主的全称;
      邀请缘由的简述、其中包含将要进行的商务或贸易详情;
      预期的访问期限及详细行程安排;
      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 若你参加贸易会展或其他商务会议:来自于会议组织方的确认你已注册的信函。
  • 如果持公务护照申请,请递交由中国外交部就团组此次预期访问而出具的照会。
  • 一份使用印有公司抬头信笺由中方雇主签发的准假信原件,此信必须包含:
    旅行目的;
    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和地址、以及电子邮件、网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申请人的职务、收入和起聘日期;以及
    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 出入境次数和有效期

      通常签发多次往返签证,签证有效期到护照到期的前3个月,最长可近10年。
      每次入境通常可停留半年。

      新生代的服务费用:3200元人民币,每多一名申请人加收800元人民币,有拒签史的加收1500元人民币(赠送调档服务)。
      服务费不含体检费、公证费、快递费等第三方费用。

    同专题历史资料

    历史资料反映发布时的规定,不代表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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