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醫學出生證明》
如申請人持有醫學出生證明(綠色封皮),則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出生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到任意涉外公證處,開具複印件與原件相符,原件上印鑒屬實的非實體公證。
沒有《出生醫學證明》
如申請人無醫學出生證明,則攜帶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到涉外公證處做實體出生公證,證明出生地點、時間、父母姓名。
如申請人所在地沒有涉外公證處,請聯繫我們從北京公證處出具調查函,填寫後前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或單位蓋章。
公證書語言
中英文。
備註
出生公證一般由本人辦理,也可以由他人代辦,除提供本人的上述材料外,另行提供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
所需時間通常為3到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100-150元不等。
註:以上信息均為參考,具體辦理請諮詢當地涉外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