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C,是我們去年的留學客戶,在約克教育局排名很靠前的Unionville就讀,因為客戶護照時間很短所以簽證只到今年5月,我們提醒過多次讓客戶記得及時續簽,結果客戶還是因為第二年的offer下來晚了在境內失去了身份。雖然身份只是過期了幾天,依然需要交昂費的恢復身份的費用(當然我們的代理費用也會貴)。恢復身份還沒批准,客戶居然回國了。今年境內續簽是如此的慢,以至於9月開學了身份恢復還沒下來,客戶又不願意重新遞交學生簽證,處於沒有小簽回不去加拿大的尷尬境地。終於在9月10日左右大簽下來了,立刻在
閱讀全文 →學生簽證分類
在《近期旅遊簽轉學簽匯總》一文完稿後,最近一周我們又批准了十餘例境內旅遊簽轉學簽。 至此我們旅遊簽轉學簽的客戶包括: 1、曾經直接申請學簽被拒簽的; 2、大齡的(其中最年長的52歲,大部分申請人在30歲以上),參考49歲媽媽辦下學生簽證; 3、學習目的不明確(純粹為了移民,比如碩士畢業了讀大專,沒有合理的學習計劃); 4、資金沒有歷史的。 這些客戶在中國申請簽證幾乎肯定會被拒簽,而到了加拿大境內過簽率達到100%. 我們所有旅遊簽轉學簽的客戶中,只有大約5名客戶因為“
閱讀全文 →答案是否定的:司法複核(上訴)不會影響再次遞簽。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司法複核只針對某一次申請,而之後遞交的申請,簽證官應該作出獨立的判斷。 我們就此時專門詢問過被告律師,得到了如下答覆: 因為司法複核的周期有可能會比較長,所以一般情況下都會選擇上訴的同時遞交新的簽證。 下面兩個案例就是同時準備上訴和再簽並過簽的案子。再簽通過後可以立刻前往加拿大讀書,同時一簽如果上訴成功會撤銷拒簽記錄並關閉申請。 客戶L,找到我們的時候已經拒簽兩次了,我們看了二簽的調檔認為上訴理由很強,開
閱讀全文 →最近一年我們給超過一百名客戶辦理了境內旅遊簽轉學簽,總共拒簽不超過10例,所有拒簽的理由均是“不符合加拿大境內申請的條件”,大部分時候是因為簽證官對政策不熟。可以認為境內申請學簽和年齡、資產、訪問目的等均沒有關係。過簽的客戶中,年齡最長的有52歲,很多客戶年齡都在40歲以上。拒簽的客戶要麼上訴成功,要麼在上訴期間移民局發現錯誤將申請從拒簽改為通過。目前只有兩名客戶還在等待上訴結果,其他拒簽的客戶要麼二簽成功,要麼上訴翻案。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再次確認:境內旅遊簽轉學簽最終都能過簽,目前過簽率1
閱讀全文 →加拿大境內事務拒簽率極低,雖然我們很想和前文近期加拿大學簽時間節點一樣放一些拒簽案例上來給大家參考,但是近半年境內續學簽、續訪問者、開放工簽、小簽等還沒有拒簽的。 客戶C,84年生,持有配偶工簽,境內申請學簽。他找到我們的時候,自己DIY的學簽申請已經被拒掉了,雖然他已經收到了master offer, 但他實際上申請的是TRV而不是study permit。7月底收到拒信後,馬上來我們公司委託我們辦理,希望儘快二簽並能趕上9月的master program,他的專業一年一開學,所以如果
閱讀全文 →去年6月1日中小學生可以在境內旅遊簽轉學簽以來,我們成功幫助多例中小學生境內申請了學簽,參考《新生代首發:加拿大境內中小學生旅遊簽轉學簽實例》。 但是今年境內中小學生的拒簽率明顯提高,拒簽原因都是“不符合在加拿大境內申請的條件”。我們看看這個條件是怎麼說的: 外國人可以在進入加拿大之後申請學簽,如果他是正在幼兒園、小學或者中學階段就讀的臨時居民。 215. (1) A foreign national may apply for a study permit after entering
閱讀全文 →本文列出本事務所最近受理的部分學生簽證的時間節點供大家參考。下面案例按照遞交時間排序,因為過簽案例大多類似,而拒簽案例更有代表性,所以本文中的拒簽案例的比例要高於我們實際的拒簽率。 目前,網簽90%會被分到北京VO審理,而北京的拒簽率居高不下,上海VO這段時間效率低下,速度緩慢,如果申請人條件一般或者時間緊急的話,香港VO不妨為一個明智的選擇。 客戶Q,申請多倫多公立教育局7年級,家庭條件比較好,父母年收入45萬,提供了80萬存款證明和一年流水,以及父母的納稅證明,5月中旬遞交網申,
閱讀全文 →今天收到兩個來自移民局的司法複核和解。 客戶W,旅遊簽轉學簽,在我們合作的某校讀完一學期語言之後達到正課直錄要求,被移民局以“不能在境內申請學簽”為由拒簽。我們建議客戶根據IRPR 215(f)(iii)申請司法複核,Application Record交上去後被告回復說客戶不符合IRPR 215(e)並據此反對司法複核。我們表示被告律師沒看清楚條款,客戶根本不是根據IRPR 215(e),而是215(f)(iii)申請的學簽,於是我們次日便建議客戶回復了移民局,大意有兩點: 1.
閱讀全文 →有的簽證是註定很難過簽的,比如大齡無雅思簽學簽,在加拿大讀學院的配偶申請工簽,或者在加拿大沒有工作的小孩的父母申請探親。 拒簽這類,簽證官大部分時候並不是真的不相信你不會按時離開加拿大——甚至有時候他們非常清楚你會按時離開,只是他們內部有“政策”或者“名額”限制他們這麼做。而“內部政策”和“名額限制”並沒有寫到移民法里,所以說他們的拒簽都是不符合移民法,很容易上訴成功的。 對於這種情況,建議一簽就把材料準備得很完美,作好上訴的準備,一旦拒簽立馬上訴。有什麼內容加在一簽里會讓上訴起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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