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身份工作期间换雇主、增加兼职与延期停留指南
已持TN身份在美工作的加拿大公民,现有的TN入境许可仅对应原获批的专业工作,不能直接用于为新雇主或兼职雇主工作。更换或增加雇主必须先通过USCIS获批I-129,或离境后凭新雇主材料重新申请合格入境;同雇主延期则需在当前I-94到期前由雇主递交延期申请,或离境重新申请入境。
已经持TN身份在美国工作的专业人士,现有的入境许可仅对应当前获批的雇主和专业职责,并不是可以随意跳槽或兼职的通用工作许可。无论是更换全职雇主、增加兼职雇主,还是为同一雇主延长停留期限,都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且换工作与同岗位延期的适用规则并不相同。
持TN身份换工作或增加兼职雇主,应该怎么办理?
如果希望留在美国境内办理更换或增加美国雇主,必须由新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递交非移民工作者申请(Form I-129),并附上说明工作内容、预计所需时间及薪酬安排的雇主信等全套资格证明材料。
通过境内递交I-129转换或增加雇主时,仅凭递交回执并不能开始新工作。在USCIS正式批准该申请之前,申请人不得为新的或新增的雇主工作。
对于加拿大公民,另一种方式是离开美国,随后携带新雇主或新增雇主出具的合规支持材料及规定费用,向指定入境口岸或预检站点重新申请入境以获取新的工作授权。出境重新申请仍需接受资格审查,并非比境内申请更容易或必然获批;如果只是拿着原雇主名下未过期的Form I-94直接回美,该记录仅限于原雇主和原定专业活动,不能直接用来为新雇主工作。
被调往其他办公地点或关联公司,需要重新申请吗?
如果同一家美国雇主将TN员工调派到该雇主旗下的其他分支机构或办公室,且从事相同的专业服务,则无需向USCIS递交新申请,也无需离境重新申请入境。
但如果调动的对象是独立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separately incorporated subsidiary or affiliate),则不属于同一雇主内部调动,必须按照更换雇主的程序递交新的Form I-129或离境重新申请入境。
同一雇主如何办理TN延期,停留期限怎么算?
TN身份的首次入境停留期以及每次延期获批的期限最长可达三年,但并非所有申请都会自动获得满三年的期限。具体合法停留截止日以Form I-94或获批文件上载明的授权期满日为准,而不是简单按入职满三年计算。
如果员工希望在不离开美国的情况下延长同一雇主的工作停留期,在其仍处于合法有效的TN身份且身在美国境内时,可由雇主向USCIS递交Form I-129申请延期,并提交说明工作将继续进行的材料(如雇主信)以及继续有效的执业执照证明(如该职业或所在州有此要求)。
另一种替代方式是,在当前授权停留期届满前离开美国,随后持美国雇主出具的新雇主信等全套支持材料及规定费用,在指定入境口岸或预检站点申请新的三年期入境许可。
TN身份可以一直续签吗?
法规对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以TN身份留在美国的累计总时长没有设定硬性上限,但这并不意味着TN等同于永久居留,也不存在自动续期。
每次申请延长停留期或重新申请入境时,申请人都必须继续从事符合TN要求的专业级别商业活动、维持合法非移民身份、具备在美临时居留的非移民意图,并接受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