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加拿大移民局曾推出了一項臨時公共政策,為有意申請省提名計劃(PNP)的候選人提供工簽延期便利,當時參與該政策的省份包括阿爾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和育空地區。進入2025年,阿省已於3月宣布不再參與該政策,育空也同期發布了今年的延期細則。
4月15日,曼省的工簽延期政策細則千呼萬喚始出來,曼省正式宣布將於4月22日開始接受申請,向符合條件的MPNP省提名候選人發放工簽支持信,幫助那些工簽即將在2025年到期或已過期的省提名候選人申請為期兩年的曼省專屬工簽。只有工簽已過期或將在未來45天內到期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支持信。
申請人資格
- 該項臨時公共政策將於 2025年12月31日到期,適用於有意向申請曼省省提名計劃(MPNP)的候選人,且滿足以下任一情況:
- 當前持有在2025年到期的有效工簽,或
- 曾在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工簽,現已過期,並且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200條提交了新的工簽申請,或
- 曾在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工簽,現已過期,並且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1條提交了延長臨時居民身份的申請,或
- 曾在 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工簽,現已過期,並且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2條提交了恢復臨時居民身份的申請,或
-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6條第(u)款在2024年5月7日被授權工作,工簽延長申請仍在處理或已獲批,並且根據IRPR第200條提交了新的工簽申請,或
-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6條第(u)款在2024年5月7日被授權工作,工簽申請仍在處理或已獲批,並且根據IRPR第181條提交了延長加拿大臨時居民身份的申請。
- 在 2025年1月15日之前擁有有效的曼省省提名計劃的表達意向(EOI),並在申請時仍然擁有有效的EOI;
- 在 2025年1月15日之前已居住在曼省,並持續居住至今;
- 當前在曼省為一位僱主工作,並能提供該僱主出具的工作信(如果申請人截至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的工簽,並且此後已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2條申請恢復臨時居民身份,他們必須提供來自曼省僱主的Job Offer)
- 有意向作為永久居民在曼省定居。
- 當前僱主提供的工作證明信(如果申請人截至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的工簽,並且此後已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2條申請恢復臨時居民身份,他們必須提供來自曼省僱主的Job Offer);
- 目前有效的工簽、工作授權證明,或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持有有工簽,並且已經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 182 條申請恢復臨時居民身份的證明
- 曼省意向表達(EOI)的副本。
除上述條件外,所有申請人在申請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如何申請支持信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在線申請支持信,申請鏈接將於2025年4月22日上線。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申請截止日期
聯邦移民局(IRCC)接受此政策下的工簽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但曼省有權限制發放支持信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