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配偶、伴侣及受抚养子女团聚担保信息与流程评估
梳理加拿大联邦家庭团聚担保资格条件、过往担保及财务限制,以及魁北克省分阶段担保承诺(Undertaking)接收配额与豁免规则。
概述
加拿大配偶、同居伴侣、事实伴侣(conjugal partner)及受抚养子女团聚担保,要求担保人年满18周岁,具备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印第安人法》登记身份,并签署担保协议与财务承诺。居住在境外的加拿大公民须证明被担保人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计划返回加拿大定居;居住在境外的永久居民则无法提出担保。多数情况下无需满足特定收入门槛,仅在被担保的受抚养子女(或被担保配偶/伴侣的受抚养子女)自身也育有受抚养子女时,才需通过财务评估表(IMM 1283)证明收入达标。
联邦担保程序与魁北克省程序相互独立。自2026年7月2日至2028年6月30日,魁省对配偶及伴侣类设定最高13,300份担保承诺(Undertaking)接收配额,并依据联邦移民部(IRCC)担保资格确认信,或符合特定条件(注明“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类别”且收件人为担保人本人)的IRCC档案接收信(AOR)签发日期,分阶段开放邮寄递交;若同时持有上述两份文件,则以符合条件的AOR日期为准。担保未婚且非同居关系的受抚养子女等特定情形,豁免魁省配额与递交时间表限制。
要点
适合
- 计划担保配偶、同居伴侣、事实伴侣或受抚养子女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印第安人法》登记人士
- 居住在加拿大境外、需核实定居意向要求与担保资格限制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居住在魁北克省、需根据IRCC担保资格确认信或符合条件的境内配偶类别档案接收信(AOR)签发日期,核对魁省担保承诺递交时间及豁免条件的担保人
范围
- 核对担保人身份、居住地要求、过往担保间隔期(如5年或3年限制)及是否存在未解除破产、领取非残障类社会救济或欠款等限制情形
- 排查被担保人及其随行受抚养子女结构,判断是否触发需要填写财务评估表(IMM 1283)的特定收入要求
- 针对居住在魁北克省的担保人,核对IRCC担保资格确认信或境内配偶及同居伴侣类别AOR的适用条件,匹配魁省2026至2028年度分阶段接收时间表、豁免情形及单信封邮寄规则
流程
- 收集担保人身份与居住状态、过往担保历史、财务与法律记录,以及被担保家庭成员结构信息
- 比对联邦担保资格标准;如涉及魁北克省居住地,进一步核查所持IRCC担保资格信或符合条件的AOR签发日期是否符合魁省当期接收窗口或豁免条款
- 整理适用表格与证明材料清单(如适用时的IMM 1283财务评估表,或魁省要求附上的IRCC资格信/符合条件的AOR及法文担保承诺表格)
问答
- 居住在魁北克省的担保人,在向魁省递交配偶担保承诺(Undertaking)时必须等待IRCC担保资格确认信吗?
- 不一定必须等待单独的担保资格确认信,也并非随时可以递交。根据魁省现行接收规则,担保人可凭IRCC担保资格确认信递交;若属于“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类别”(申请时双方已在加拿大共同居住),且IRCC签发的档案接收信(AOR)注明该类别并直接寄给担保人本人(而非被担保人),则可用该AOR替代担保资格确认信(若两份文件均已收到,魁省将以该符合条件的AOR签发日期为准判定可递交时间)。在2026年7月2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魁省对配偶、同居伴侣或事实伴侣担保承诺设有13,300份接收上限,并实行分阶段时间表。申请人须在所持信函日期对应的开放窗口开启后,通过邮寄方式(每信封限一份)递交,提前寄出或配额满额后寄出的申请将被退回且不予审理。但担保未婚且非同居关系的受抚养子女,或为已递交/已获批担保承诺且正等待成为永久居民的被担保人增加受抚养人等特定情形,不受该配额及时间表限制。
- 哪些过往担保记录或财务状况会导致无法在联邦层面担保配偶或子女?
- 在过往担保间隔方面,若担保人本人曾通过配偶或伴侣担保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且未满5年,或曾担保过前任配偶/伴侣且对方成为永久居民未满3年,则可能无法担保新的配偶或伴侣。在财务与法律状况方面,正在服刑、收到遣返令、因残障以外原因领取社会救济、拖欠移民贷款或履约保证金,均可能导致无法担保配偶、伴侣或子女。此外,拖欠法院判令的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未履行过往担保协议的财务支持义务、或宣布破产且尚未解除破产,在联邦层面属于限制担保的情形(但IRCC规则注明这三项财务限制不适用于在魁北克省担保配偶、伴侣或子女的情形)。
历史变化与经验
以下资料反映发布时的规定与个别经历,不代表现行政策或结果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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