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同居工签 Spouse Open Work Permit
详解加拿大配偶及同居伴侣开放式工签(SOWP)的三大申请分支:国际学生配偶、外籍工签持有人配偶及加拿大境内家庭团聚申请人。涵盖2025年1月21日生效的学签与高技能工签配偶限制、特定TEER 2/3职业、永久居留通道例外、团聚AOR要求及续签规则。
加拿大配偶或同居伴侣开放式工签(Spouse Open Work Permit,简称配偶工签)主要分为三个申请分支:国际学生(学签持有人)的配偶、外籍工作者(工签持有人)的配偶,以及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境内担保的配偶或伴侣。这种工签可以帮助家庭成员在加拿大共同生活期间合法工作、积累本地经验并分担家庭开支。
配偶工签属于开放式工作许可。持有人在工签有效期内通常可以为加拿大境内的任意雇主工作、更换工作、自雇或合法停留,但不得为被列入不合规名单的雇主工作,也不得为定期提供脱衣舞、色情舞蹈、伴游服务或色情按摩的雇主工作,同时须遵守工签上的具体条件及联邦与省/地区劳动法规。还需注意,工作许可不是入境旅行证件;离开加拿大后再次入境,仍须具备有效的临时居民签证(TRV)或电子旅行授权(eTA)等入境证件,单凭工签本身并不保证重新入境。递交工签申请或等待审理,也不直接等同于已经获得合法工作授权,能否工作取决于申请人当前的合法身份或维持身份(maintained status)条件。
快速核对:属于哪一分支及准备重点
- 学签配偶分支:核对主申请人是否持有有效学签,且就读16个月及以上的硕士、博士、大学特定专业学位或各省特定适格项目;若属已在加境内的现有配偶工签续签,则按续签过渡条件核对。
- 工签配偶分支:先区分主申请人是否“已递交经济类永久居留申请”、“正处于适格永久居留通道”,或属于“高技能工作者一般通道”及特定省/自贸协定例外;不同子通道对职业NOC TEER等级、工签剩余有效期(16个月、6个月或豁免16个月)及随行子女资格有不同规定。
- 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配偶分支:核对被担保人是否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已递交永久居留申请(含境内配偶类别SCLPC或居住在加境内的家庭类别Family Class)并收到档案号(AOR),或符合2周内身份到期/原则性批准(AIP)的特殊情形。
一、国际学生(学签持有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
自2025年1月21日起,国际学生配偶开放式工签不再适用于所有公立学院或普通本科项目。学生本人必须持有有效学习许可(study permit),且就读于以下适格课程或项目之一,其配偶或同居伴侣方可申请开放式工签:
- 硕士学位项目:学制必须为16个月或以上;
- 博士学位项目;
- 大学(university)开设的以下特定专业学位项目:
- 牙科外科博士(Doctor of Dental Surgery:DDS, DMD)
- 法学学士或法律博士(Bachelor of Law or Juris Doctor:LLB, JD, BCL)
- 医学博士(Doctor of Medicine:MD)
- 验光学博士(Doctor of Optometry:OD)
- 药学(Pharmacy:PharmD, BS, BSc, BPharm)
- 兽医博士(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DVM)
- 护理理学学士(Bachelor of Science in Nursing:BScN, BSN)
- 护理科学学士(Bachelor of Nursing Science:BNSc)
- 护理学士(Bachelor of Nursing:BN)
- 教育学学士(Bachelor of Education:BEd)
- 工程学学士(Bachelor of Engineering:BEng, BE, BASc)
- 官方列明的特定适格项目(Eligible programs):
- 魁北克省以外:法语少数族裔社区学生试点(FMCSP,自2024年8月26日起适格);
- 魁北克省:国际招募护士技能认可项目(自2024年4月30日起适格);海外受训呼吸治疗师技能认可项目、海外受训医学检验技师招募及技能认可项目(自2025年1月21日起适格);
- 安大略省:Supervised Practice Experience Partnership(自2025年1月21日起适格);
- 曼尼托巴省:红河理工学院(Red River College Polytechnic)Nurse Re-Entry项目(自2025年1月21日起适格);
-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国际受训助产士衔接项目(Internationally Educated Midwives Bridging Program)、UBC加拿大药学实践项目(CP3),以及兰加拉学院(Langara College)加拿大护理实践学位后文凭项目(Post-Degree Diploma: Nursing Practice in Canada)(均自2025年1月21日起适格)。
注意:上述专业学位明确限定在大学(university)就读,不能仅因课程名称带有护理或工程字样就将普通学院文凭视为自动适格;学院类项目仅限官方名单明确列出的特定项目。
学签配偶工签的续签与过渡条件
在旧政下已获批且尚未过期的配偶工签继续有效。若配偶或同居伴侣已在加拿大境内并希望在现行通道下续签(extend)现有的开放式工签,学生本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持有有效学习许可;
- 就读期间人正在或将在加拿大境内;
- 在指定学习机构(DLI)全职就读于适格申请毕业工签(PGWP)的课程;
- 不处于所学课程的最后一个学期。
学签配偶工签的有效期通常与学生的学习许可有效期一致,续签时长也不能超过学生现有学签的到期日。
二、外籍工作者(工签持有人)的配偶及家庭成员
工签持有人的家庭成员能否申请开放式工签,取决于主申请人属于高技能工作者一般通道,还是正处于/已递交永久居留(PR)通道,或属于特定省及自由贸易协定(FTA)例外。并非所有工签家庭成员都适用同一套16个月或职业限制。
1. 未走永久居留通道的高技能工作者(一般通道)
自2025年1月21日起,未处于适格永久居留通道的高技能工作者,仅其配偶或同居伴侣可申请开放式工签,随行受抚养子女(dependent children)不再适格。主申请人须满足4项核心要求:
- 持有有效工签、已获批但尚未签发的工签(持有入境口岸介绍信),或获准免工签工作(部分例外情形除外);
- 在加拿大工作期间居住或计划居住在加拿大;
- 在配偶递交工签申请时,受雇或将受雇于任意NOC TEER 0或TEER 1高技能职业,或官方指定清单内的特定TEER 2或TEER 3职业(涵盖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建筑、医疗保健、自然资源、教育、体育及军事等领域,例如TEER 2中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与用户支持技术员、执业护士32101、药房技术员32124、中医师及针灸师32200、幼教及助理42202、电工、水管工、木工、焊工、重型设备技师、汽修技师、飞行员等;以及TEER 3中的牙科助理33100、医务化验助理33101、护士助理及护工33102、药房助理33103、中小学教师助理43100、教练与运动员、混凝土工/瓦工/油漆工等建筑技工、运输卡车司机73300、公交及地铁司机73301、重型设备操作员73400、矿工、钻井工及渔民等,具体须逐一核对官方NOC五位代码清单);
- 移民局收到配偶开放式工签申请时,主申请人的工签或工作授权剩余有效期至少还有16个月。
主申请人不适格的排除情形:若主申请人已向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移交难民申请、受不可执行的遣返令约束、持有学习许可的国际学生、无工签在校内或校外工作的国际学生、正在申请PGWP但在配偶工签作决定时PGWP尚未获批,或主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是配偶开放式工签,则其配偶不能通过该措施申请工签。
未走永久居留通道的低技能工作者(TEER 4或5):自2025年1月21日起,其家庭成员不再适格首次申请该类开放式工签。
2. 无需满足16个月或特定TEER限制的专项例外
- BC省重大投资项目(SIP,自2026年3月23日起):主申请人持有SIP协议下签发的有效工签或工签介绍信、受雇或获聘于任意TEER等级职业且在加居住,其配偶可申请开放式工签,主申请人工签无需满足剩余16个月要求(申请表Job title栏须填写SIPSPOUSEBC,单独申请时须附主申请人工签申请副本及显示SIP名称的省方支持信)。
- 魁北克省招募的海外受训医护人员(自2026年5月25日起):主申请人被魁省招募从事注册护士及注册精神科护士(NOC 31301)、呼吸治疗师/临床灌注师/心肺技师(NOC 32103)或医学检验技师(NOC 32120),其配偶申请时主申请人工签无需满足剩余16个月要求(Job title栏须填写CONJOINTSANTEQC,单独申请时须附主申请人工签申请副本及魁省相关技能认可项目录取信)。
- 魁北克技术工人选拔项目申请人(自2026年6月5日起):根据Programme de sélection des travailleurs qualifiés递交永久甄选申请的临时工作者,其配偶或同居伴侣满足相应条件可申请开放式工签。
- 自由贸易协定(FTA)下的工签持有人:部分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工签持有人,其配偶或同居伴侣可直接依据相关FTA申请配偶开放式工签;如不符合FTA配偶工签条件,仍可核对是否符合上述一般措施。
3. 已递交永久居留申请或处于永久居留通道的工作者(含TEER 4/5及子女规则)
如果主申请人正在过渡至永久居留,适用不同于一般高技能通道的规则:
- 已通过适格经济类项目或试点递交PR申请的临时外籍工作者:适格项目包括加拿大经验类(CEC)、联邦技术移民(FSW)、联邦技工移民(FST)、省提名项目(PNP)、大西洋移民项目(AIP)、农业食品试点(Agri-Food Pilot)、创业签证(SUV)、魁省甄选证书(CSQ)持有人(技术移民或投资移民,CSQ在递交PR时有效且PR仍在审理中)、家庭儿童保育/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直通PR类别、农村和北部移民试点(RNIP)、农村社区移民试点(RCIP)、法语社区移民试点(FCIP)等。主申请人须持有因申请上述经济类PR而签发或获批的有效工签(如桥梁工签或特定支持工签),且在收到家庭成员申请时工签剩余有效期至少6个月。在此类别下,配偶、同居伴侣以及随行受抚养子女(含受抚养子女的受抚养子女)均可申请(注:RCIP与FCIP申请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通过该两项试点的专门开放式工签申请,本措施下仅其受抚养子女适格)。
- 正处于适格永久居留通道但尚未递交PR申请的低技能工作者(TEER 4或5):适格通道包括省提名项目(PNP)、已获CSQ的商业/自雇/投资或境内外CSQ持有人、创业签证(SUV)、大西洋移民项目、农业食品试点(须持农业或低薪类别LMIA工签且已收到PR完整申请AOR)及育空社区试点。主申请人须受雇或将受雇于TEER 4或5职业,且工签在收到家庭成员申请时剩余有效期至少6个月。其配偶、同居伴侣及受抚养子女均可申请开放式工签。
4. 在加家庭成员的工签续签(Extension)
即使在2025年1月21日之后,已在加拿大境内的工签家庭成员(包括高技能与低技能工作者的配偶及此前已获批工签的受抚养子女),若此前获批的工签因护照或指纹有效期短于主申请人工签而未能给满时长,只要满足:人在加拿大境内、现有工签有效期短于主申请人、且在现有工签到期前递交续签,即可在更换新护照后申请续签,以匹配主申请人现有的工作授权期限。
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的配偶、伴侣及随行子女
过去常有人认为只有“境内配偶团聚类别(SCLPC)”才能申请配偶开放式工签。根据现行家庭担保开放式工签政策,只要被担保的配偶、同居伴侣或事实婚姻伴侣(conjugal partner)以及随行受抚养子女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境内,无论是递交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类别(SCLPC),还是递交家庭类别(Family Class,即通常所称的境外通道但申请人实际居住在加拿大),只要满足条件均可申请开放式工签。
基本申请条件与AOR要求
- 与担保人处于真实关系中,且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随行子女也须与主申请人及担保人同住);
- 已递交永久居留申请(团聚移民),并已收到移民局发给担保人的档案接收确认信(AOR,申请号位于信件左上角并以字母F开头),证明永久居留申请完整且正在审理中;
- 在加拿大拥有合法临时居民身份(持有有效的访客记录、工签、学签或临时居民许可,或处于维持身份状态,或已申请并符合访客/工签/学签身份恢复资格);
- 永久居留申请未被拒签、撤回或退料,且不是在入境口岸(边境)递交工签申请。
没有AOR或失去合法身份时的特殊处理
- 尚未收到AOR但身份即将到期:只有在申请人的工签、学签或临时居民身份将在2周或更短时间内到期,且已按SCLPC类别或Family Class类别递交了永久居留申请时,才可以在没有AOR的情况下递交开放式工签申请。此时须上传现有工签/学签/访客记录副本,以及已成功递交PR申请的证明(如移民局确认收到PR申请的电子邮件)。
- 在加拿大已失去合法身份(Out of status):若申请人的永久居留申请正按配偶公共政策审理,但本人已无有效临时居民身份,则必须等到收到原则性批准信(Approval in Principle,简称AIP)后方可申请开放式工签,且须通过纸质方式递交(附信说明因失去身份无法网申,并附上AIP信副本)。
表单填写与有效期:该类别通过IRCC安全账户在线申请时,在问卷中就“是否根据IRCC宣布的现行公共政策或试点申请开放式工签”选“Yes”;在申请表“Details of intended work in Canada”部分,工签类型选“Open Work Permit”,Job title栏填写SCLPC FC OWP,职责简述(Brief description of duties)栏填写SCLPC FC applicant in Canada public policy。如果永久居留申请已收到AOR且仍在审理中,申请人可将该类开放式工签续签2年。
四、申请方式与核心材料清单
大多数情况下,配偶开放式工签须通过移民局网站在线递交(除非因残障、系统故障或团聚类别失去身份持AIP需纸质申请)。
- 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配偶工签:明确规定不能在入境口岸(边境)申请,必须在加拿大境内按规定在线(或特定情形纸质)递交。
- 学签与工签的配偶:可根据自身所在位置与条件从加拿大境内或境外在线递交。在过往实际办理经验中,不少家庭会先为配偶申请访问签证入境后再于境内递交工签,以减少两地分居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3:59 ET 起,已在境内的临时居民不得通过离开加拿大并从美国或圣皮埃尔和密克隆重新入境(即“Flagpoling”)的方式申请工签或学签。目前,此类申请必须通过 IRCC 线上渠道提交。仅有极少数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如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以及特定自由贸易协定下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等)可获得豁免,具体请参考官方公告及边境申请适格性说明。
- 学签配偶网申问卷特殊提示:移民局专门说明,由于在线系统技术原因,学签配偶在生成个人材料清单时,需对“是否根据现行公共政策或试点申请”回答No,对“是否为持工签或正申请工签者的配偶/同居伴侣/受抚养子女”回答Yes,再对“是否为学签持有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回答Yes(境外申请时工签类型选择“国际学生配偶或工作者家庭成员工签”)。
常见核心材料清单
- 工作许可申请表(如境内申请使用的IMM 5710等对应在线表单)及家庭信息表(如IMM 5707);
- 婚姻或同居关系证明:结婚证/结婚执照;若为同居伴侣,提供同居关系法定声明(IMM 5409,同居宣誓)及共同生活证据;如包含随行子女,须提供显示父母双方姓名的出生证明;
- 申请人本人的合法身份及旅行证件: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扫描件、电子照片;若人在加拿大境内,提供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明(学签、工签、访客记录等);
- 主申请人(学生/工作者/担保人)的身份与项目适格证明:
- 学签配偶:主申请人的有效学签副本,以及DLI录取通知书(LOA)、在读证明信或当前课程成绩单之一;如属各省特定适格项目,还须提供省/地区信件或参与院校注明该项目录取的录取信;
- 工签配偶:主申请人的有效工签或获批信、雇佣及NOC TEER职业证明;如属PR通道、CSQ、BC省SIP或魁省医护招募等类别,须附上对应的AOR、省支持信、CSQ或魁省选拔信等证明;
- 担保配偶:担保人收到的PR申请AOR信(或2周内到期时的PR递交确认邮件及现持有效身份文件;失去身份时则附AIP信)。
如需进一步了解家庭团聚或配偶签证方案,可参阅加拿大配偶及家庭类别相关指南。
来源
- Help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work in Canada - Canada.ca
- Open work permits for family members of foreign workers: Who can apply - Canada.ca
- Changes to open work permits for family members of temporary residents - Canada.ca
- Sponsor your spouse, partner or child: Optional: Open work permit in Canada - Canada.ca
- Ending flagpoling for work and study permits at the border - Canada.ca
- Work permit: Applying at a port of entry (POE) – Check if you can apply - Canada.ca